第87章 准备去兔人部落(1 / 1)

本来叶晨将兔溪从蜥蜴人那里救回来的时候,就打算等她伤势好转以后,就送她回兔人部落的。

只是部落里出了咸光父子的事情,后来又是成立夏部落,大炼青铜。

将人家兔溪回家的事情就这么一拖再拖了下去。

直到深秋的寒风像刀子一样刮过得时候,叶晨才发现,不知不觉的,人家兔溪已经在自己的部落待了一个多月了。

兔溪的到来,为夏部落带来了成群的兔子,以及搓毛线织毛衣的工艺。

不仅兔群的超级生育速度,能够给夏部落带来一个稳定的肉食供应。

毛衣的成功纺织,更是让夏部落的族人,在冬季有了能够保暖的贴身衣物。

反正叶晨穿着石枝这姑娘织成的长袖毛衣,就再也脱不下来了。

穿过贴身保暖的毛衣后,叶晨都不知道之前的自己,就穿个四处漏风的兽皮衣服,是怎么熬过深秋的寒风的。

所以对于兔溪,叶晨真是非常感激,护送她回家,回到兔人部落,也就是情理之中的事情。

毕竟这么个柔弱的女孩子,一个人在凶险万分的原始丛林里前行,叶晨自己都是不放心的。

再说也不光是丛林里的各种野兽,要是兔溪再次遇到食人族的蜥蜴人,这次恐怕就没有那么幸运了。

很难想象,兔溪这么个可爱温柔的姑娘,被蜥蜴人吃得骨头都不剩的场面。

越是到了深秋,冬季即将来临的时候。

食人族的蜥蜴人最后的大狩猎,将变得更加的肆无忌惮。

对于他们来讲,这个冬季能不能顺利度过,就要看在雪花飘落的最后几天,狩猎队能够抓回去多少活人了。

正好夏部落的产毛动物,比如长毛兔,羊驼之类的,搓毛线的绒毛产量明显不足。

现在毛衣纺织队那边,也就编织出几十件长袖毛衣来。

根本无法满足整个夏部落族人的毛衣需求。

这不是因为毛衣纺织队的编织能力不行,主要还是因为部落里能搓毛线的绒毛产量太少。

而兔溪他们的兔人部落,听兔溪说,他们养殖的兔群规模至少上千只。

毛衣也是每个族人都有好几件,长毛兔的兔毛更是多得堆在石屋里,根本用不完。

这一次,叶晨就打算送兔溪回去的时候,也用夏部落的特产,跟兔人部落交换一些毛衣,或者长毛兔的兔毛。

如果兔人部落还有其他的特产,叶晨能看得上,这次也可以交换一些回来。

有了兔溪作为双方沟通的桥梁,想来兔人部落对夏部落应该是比较友好的。

有了这个想法,叶晨就命令石草,赶紧在部落里抓紧生产。

多炼制一些雪盐出来,还有陶器也不能少。

总之除了青铜武器,其他的夏部落特产,叶晨都可以用来大量出口,以换取夏部落没有的各种物资。

只要是夏部落能够生产的特产,其实叶晨巴不得多畅销到其他部落里去。

能够给夏部落换来大量其他物资的同时,也能将夏部落的强盛宣扬出去。

震慑敌人的同时,也能为将来以和平方式,吸纳其他部落提供很好的口碑,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。

夏部落这边挖咸石的挖咸石,炼制雪盐的超大号陶锅也是一刻不停的炒盐。

那边大石巫老头带着咸石巫老头,就坐在烧制陶器的窑口旁边。

为那些不太懂烧陶器的族人们,讲解温度的控制,以及让陶器不容易开裂的烧制办法。

如今在夏部落,除了叶晨,大石巫老头就算是最博学的了。

他又好为人师,总要把叶晨教会他的知识,耐心的给族人们讲解一遍又一遍。

咸石巫老头现在跟在大石巫身后,以及完全进入了巫弟子的角色。

渐渐的,咸石巫发现,大石巫真的比他博学很多。

部落里制造弓箭,砍伐杉木,用剑麻纤维制作弓弦,编织渔网,编织藤筐,烧制陶器,炼制雪盐……

每一样大石巫都可以教导族人们,怎样才能做得更好。

就好像大石巫已经从叶晨那里学得非常精通了!

对于大石巫老头的这个本事,咸石巫真是自叹不如。

现在跟在一旁学习,咸石巫都是自觉自愿的,他感觉不知不觉间,他跟大石巫老头的差距真是越来越大了!

叶晨很乐意看到两名巫老头认真的学习各种生产,生活的知识。

他有意把这两名爱学习的糟老头子,培养成夏部落的第一批老师。

冬季马上就要来了,如果不能外出的话,正好可以让他们两个,在洞穴里为族人们授课。

角牛部落的三名战士,之前的几天就走了,说是已经完成了他们首领咸川交代的任务。

三名角牛部落的战士,也劝过咸花要不要跟他们一起回到角牛部落去生活。

毕竟她的阿父咸川,现在就是角牛部落的首领,回去后,他们一家就可以团聚了。

听到自己的阿父咸川还活着,咸花当时真是非常的激动。

她很小阿父咸川就被驱逐出部落,后来阿母也病死了。

长这么大,别人都有阿父阿母,而她却一直孤苦无依。

要不是咸石巫长老,看她可怜,时不时照顾一些,恐怕她也早就不在人世。

听说阿父咸川活着,还成了角牛部落首领,咸花一开始当然想过去。

不过后来听说阿父在角牛部落又娶妻生子,还有两个妹妹后,她就打消了去角牛部落的打算。

毕竟在如今阿父咸川的家里,还有一个不认识的继母,想来真过去了,生活在一起也会非常尴尬吧?

还不如继续待在夏部落,在这里咸花至少有很多熟人,又有石草这样的好朋友,生活也不会太孤单。

叶晨是听说角牛部落的三名战士已经离开后,才想起自己这里,还有咸川要交给他女儿咸花的那串骨链。

最近的叶晨真是忙疯了,把人家咸川托付他的这事都给忘到九霄云外了。

叶晨从自己洞穴里的一个兽皮袋中,翻出了那串五颜六色的漂亮骨链。

趁着最近就要出发去兔人族之前,还是把人家阿父给的东西,交给咸花更好一些。

“咸花,咸花,你在屋子里吗?”

叶晨拿着这串非常漂亮的骨链饰品,就出现在咸花居住的红砖房屋前。

现在咸花的身份不同了,毕竟是同盟部落首领的女儿。

所以在待遇上,叶晨也给了她一定的照顾。

咸花如今一个人,就住这么大一间红砖房屋,很快就引起了族人们的议论。

一些过来人的中年妇女,就此断定说,首领叶晨这是看上了人家咸花。

这不看看人家石草,都没有咸花的这种待遇,也是两个姑娘住在一间屋子里。

如果不是不知道“金屋藏娇”这次词,恐怕首领叶晨喜欢咸花的事情,就要传得更邪乎了!

这天一大早,族人们就看到首领叶晨拿着串特别漂亮的饰品,站在咸花的房屋门口,还不停的敲人家咸花的房门。

这一下就仿佛坐实了之前大家的猜测。

“看看,首领他,终于要向咸花这姑娘表达爱慕之意了吗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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