劳斯莱斯停在泰晤士河南岸。
能在码头看见对岸的历史博物馆。
温斯顿有些紧张——
——因为这一路上,他与罗伯特·唐宁聊天扯淡,突然发现自己这辈子吹过的所有牛逼,都显得那么苍白无力。
两人来到第三码头,往帝国军事博物馆去。
两人有一句没一句的谈起工作。
“少爷,您一直都与我说,在帝国军事博物馆,有一条通向地下的旋梯。”
“对。”
“这故事太离奇,我很难相信。”
“我们眼见为实。”
“我既期待又后悔...”
“后悔什么呢?温斯顿?”
“后悔活了这么大半辈子,才与少爷您相遇。”
两人跟着旅客们的队伍,踏上贝尔法斯特战舰的甲板——这艘舰船,就是帝国战争博物馆。
唐宁与车站的工作人员出示安检盲文卡,就有武装雇员来接引,带着两位贵客进入船舱,找到活动板门和铁壁甬道。
武装雇员就送他们到甬道这里,接下来的路要乘客自己走。
温斯顿感觉十分神奇,他就像是掉进兔子洞的爱丽丝,梦寐以求的奇遇和冒险即将开始。
从甬道两侧的观察窗形制来看,它像是由许多节潜水艇的休息室拼接而成,刚开始走势又陡又急,脚步声从清脆变得沉闷,就代表已经踏上安稳的河床。
往前再走八百余米,这看似永无止尽的钢铁廊道,就变成半透明的墨绿色玻璃罩体。
温斯顿看直了眼,那是伦敦塔地下的大都会。
泰晤士河与地下水库相连,跟随着这条隧道化为高低差接近千米的大瀑布,落进地下城市的水循环内河。
在瀑布的尽头,就是天穹车站的受洗池——
——每个乘客从甬道中走出,最先到达的地方。
那是用白夫人制品按照百分之三左右的浓度,稀释成约四十吨杀毒水源的巨大池塘,它的高度恰好能淹到客人们的膝盖。
它的装潢豪华,远超过温斯顿对奢靡富贵的所有想象,经过这条必经之路时,温斯顿低头去看水池中的装饰物,那是二十四尊猫咪的银质雕像,从这些兽吻中喷吐出清冽的水源。
唐宁抓住温斯顿叔叔的手臂,两人一脚深一脚浅的涉水前行。
“这是车站的杀毒程序,但凡有吸血鬼敢踏进这片神圣之地,它们会在受洗池里变成一滩肉泥。”
温斯顿立刻开动脑筋,发挥着奇妙的想象力。
“吸血鬼不是会飞吗?”
唐宁立刻指着受洗池道路四周的岩壁,巨人形象的浮雕壁画中亮起红彤彤的监视器光源,与管家说。
“会飞也没用,你跳一个试试?”
温斯顿踏出受洗池,在大理石砖上蹦跶几下——
——从巨人的嘴巴里伸出测温枪,对这调皮的客人“滴”了一下。
“如果你的体温低于二十摄氏度。”唐宁露出意味深长的笑容:“这些浮雕嘴里的测温枪就会换成密集阵——你知道密集阵是什么吗?”
温斯顿立刻点头:“是二十毫米口径的舰载近防机炮...”
“有不少退役的舰装,最终都送到这里来了,继续守护着大英帝国。”唐宁一边说,一边继续带路。
走过受洗池的副厅休息室,紧接着便是一座巨大的塔楼。
它几乎贯通整个天穹车站,像是巴比伦通天塔。
唐宁作为导游,与温斯顿说起这个地方的历史渊源。
“在我们头顶,就是伦敦塔。顺着这座塔一路往下,能到达天穹车站的辖区,它的名字叫[雨城],或者叫泪之城。”
温斯顿顺着阶梯一路往下走,看着塔楼窗外的景色。
那是绵延不断的旷野平原,在千米之上的高度往下能看见极远处的风景。
有列车的声音从幽深的地底传来,铁轨轰鸣,汽笛悠远。
“这座塔的名字叫[亚瑟]——它有四百米高。”唐宁比划手势形容着:“大概一百层楼,需要用咱们的双腿一步一步走完...”
温斯顿汗颜:“这地界的管理者就没想过加个电梯?”
唐宁露出奇怪的表情:“可能是古怪的仪式感作祟。亚瑟塔楼有一座单向电梯。”
话音未落——
——巨塔的中心迅速升起一个金光灿灿的鸟笼。
它来得快去得也快,其中的乘客像是在坐过山车,从塔楼底部受到巨力的牵引,几乎以每小时六十公里的速度直冲云霄。
温斯顿扶在塔楼的旋梯围栏往上看,这单向电梯由两根钢索和简单的滑轮装置组成。一头牵连着一颗古怪的黄金头骨,另一头即是鸟笼电梯。
每当有客人从塔底进入电梯,黄金头骨会从高处落下,自然重力将这金鸟笼牵引拉扯送去地表。
从塔楼的深坑中传出古钟长鸣,仿佛这块金光闪闪的头骨与铁瓮撞击时发出的钟声。
唐宁解释道:“BOSS把这个仪式,叫做圣诞礼。”
温斯顿不解:“是什么意思?”
唐宁接着解释:“乘客从梅林升降机走出,离开天穹车站,从地狱回到人间,从人间前往天国。从雨城回到贝尔法斯特号——钟声是平安夜即将过去,黎明要到来的意思。”
温斯顿:“为什么要用头骨来敲钟?”
唐宁在思索,在回忆,他这个愣头青从大书库里出来之后,也没读过多少车站的历史,只能拼凑出一个相对模糊的答案。
“可能是凯尔特神话中的典故,战士们的英灵会回到九霄天,用仇敌的头盖骨当做酒杯——酒杯落下,钟声响起,鸟儿带着笼子一起飞上天,最终突破牢笼,回到故乡。”
温斯顿露出期盼的眼神:“真有意思...”
唐宁开始碎碎念,看向无穷尽的阶梯:“不过我说,这条路真的很难走,对于体重超标的胖哥哥来说,连续下一百层楼,膝盖肯定得疼上一整天。”
主仆两人到了泪城的区域,就不再往下。
再往下是车站的管辖范围,温斯顿没有灵感,没有灵视,看不清车票的倒五芒星印记,只能在泪城活动。
唐宁与温斯顿登上了大巴车——
——在车上,温斯顿能见到许多奇奇怪怪的人。
与少爷一样,这些人大多都穿着一身米色长衣,他们的话很少,小动作却很多。
譬如在日志本上写写画画,打开手机与人接发消息。
他们身上的首饰看起来昂贵又精致,香水与衬衣,鞋袜领巾和包袱都是高档货。
唐宁与温斯顿说:“斯宾塞叔叔,我想托你办事。”
温斯顿立刻答:“我就是为了这个来的。”
唐宁接着说:“恐怕有危险。”
温斯顿接着答:“我已经击溃了危险,这二十多年来,我一直都在等这个机会。”
于是接下来,唐宁将他的故事,原原本本讲给温斯顿听。
包括玛莎这位吸血鬼前女友。
包括为什么要在伦敦郊野买别墅。
包括劳斯莱斯这辆车是怎么买来的。
包括这笔钱的来路,以及BOSS的真身。
温斯顿听到一半时,大抵能明白这小子内心的仇恨有多么强烈。
他想着,若是自己找到一个梦寐以求的爱人。
相濡以沫数年之久,却发觉同床共枕的爱人早就该送进博物馆里当文物,最终因为这可悲可恨的诅咒死在自己面前,恐怕任谁都接受不了。
等到唐宁将地下世界的规则,都与温斯顿讲清楚。
巴士已经停驻于莎士比亚城区的一个墓园附近。
唐宁交代着:“我去办事,不需要你跟来。”
温斯顿点点头:“去寻找偷盗尸体的血族爪牙?”
唐宁跟着点头。
温斯顿追问:“要我留在墓园做什么?”
唐宁:“为我放哨,这活计很简单——不需要你以身犯险,如果有其他可疑的人,或者可疑的动静,你立刻吹哨,如果这些可疑的事物对哨声敏感,你就摇铃。”
他将传唤铃和哨子交到温斯顿手里,又叮嘱着,“先摇铃,再给我打电话。”
温斯顿拿到传唤铃时,突然有一种沉甸甸的责任压在心头。
“好的,少爷,希望你能度过一个平安夜。”
这位老叔叔站在墓园的大铁栅栏旁边,看向幽深黑暗的乱葬岗,还有远方两公里之外的高大石化林地,终于回到现实中,从热血上头的状态里猛然醒觉。
巴车喷吐着尾气缓缓离开。
小少爷头也不回的,提着猎枪与银桩,一头撞进了无尽的黑夜里。
温斯顿孤身一人,顺着墓园外围道路,听着地下空腔中风穴传出的清冷啸叫,找到了一处避风岗亭,似乎很久之前,有警卫在此处值守,如今变成荒废的孤立建筑,破旧的板房里空无一物。
温斯顿蹲在门前,左右张望着,时刻警惕着。
突然收到少爷的短信。
[斯宾塞叔叔,我想了很久,还是觉得应该要和你把事情说清楚。]
[我很抱歉,把你卷进这件事里,在踏进这片黑漆漆的墓园时,我又开始害怕,迟钝的大脑才想起来,让你一个人孤零零的留在这片地下世界是多么恐怖的事。]
[不论发生了什么事,你可以搭上另一趟大巴回到亚瑟塔楼,坐上鸟笼回到贝尔法斯特,我不会怪你,如果我没有回来,宅子里的东西都归你,我的车也归你。]
[你是个好人,谢谢你。]
[如果你执意要为我放哨,请千万当心,这些血族怪兽擅长伪装,体温和银器过敏反应能让他们现出原形。]
[莎士比亚墓园是泪之城最大的公共墓地,几乎有方圆六公里的主墓区,堆尸地的毒瘴浓雾能让人产生幻觉,在墓地里迷失方向是常有的事,有很多猎人带着猎物去天穹车站做价值评估,卖不出去的灾兽尸体就随意丢弃在这里,它们很可能没死透,或者靠着啃食尸体再次活过来。]
[有不少拾荒者会来这里碰碰运气捞宝贝,不要和陌生人说话,你的模样非常吓人,我相信你能保护好自己。]
[总而言之,斯宾塞叔叔,无论发生了什么,不要主动走进这片墓园。]
温斯顿看完消息,只觉得少爷像个多愁善感的大娘们。
他恶狠狠的说着:“小崽子!居然敢小瞧我?”
......
......
四个小时之后,寂寥的永夜之地,这片安静诡异的墓葬区迎来了第一个客人。
温斯顿打着哈欠,就这么放人家走了——他只是简简单单扫过客人的衣着神态,以他的眼力劲来看,这并不是少爷需要提防的目标,更像是来找乐子的游客。
又过去半个小时,大巴车下来一位形迹可疑的光头男子。
温斯顿终于打起精神,打开录音功能,细细描述着光头男子的容貌特征与衣着细节。
“少爷,现在是晚上九点十一分,我看见一个鬼鬼祟祟提着钓鱼包的光头男子进入墓园,他大概三十岁左右,不怕寒冷,喜欢饮酒,手表和戒指都有划痕,他的右眉弓不自然的上挑,是经常逞凶的面部表情留下的肌肉反射特征。”
“他的右腿比左腿长一点点,这种明显的长短腿特征很少见,钓鱼包里的东西很重,尼龙绳都快绷断了,我不确定那是挖掘工具还是尸体。”
“他没有头发,也没有眉毛,脸上没有胡须,这是职业杀手的特征,在作案现场不会留下毛发——他的指肚有指甲油的光泽,通常杀手也是用这种方式来消除指纹。”
“他把钓鱼包丢下就准备离开。我需要摇铃吗?”
“如果你很忙...不必立刻回复。”
录下音频,温斯顿没有点发送键——
——因为那个光头男子已经看过来了。
温斯顿刚才的碎碎念,这位光头哥听得一清二楚。
光头哥只是露出一个非常恐怖的笑容,隔着老远,就对温斯顿喊话:“老东西!你在啰里吧嗦什么?”
温斯顿立刻应:“小东西!我说你很像个杀手!要我家少爷多留个心眼儿!”
光头哥从大衣中掏出宽檐帽,把容貌都遮住,语气也变得舒缓,从衣服里掏出烟盒,与温斯顿丢去一根香烟:“你说的这个少爷?他在墓园里打猎?你是给他放哨的?”
温斯顿接住烟杆,看了看商标,嫌恶的点起火,一副自来熟的样子:“没错!”
从宽檐帽下能看见光头哥满嘴的大白牙,笑容灿烂:“听上去挺好的!你要是再遇见我这种人,多留个心眼,不要把心里话都念出来——我不会与你计较这些,只怕有些人被你一通品头论足戳中软肋,要来找你的麻烦。”
“哎!多谢关心!”温斯顿要套近乎:“怎么称呼?”
光头哥没有动,站在原地等车:“巴里,西班牙人,三十一岁。”
温斯顿也没有动:“我四十六岁,温斯顿·斯宾塞,英国人。”
两人隔着十来米的距离,一个在屋子里,一个在屋子外。
“放宽心,我来丢尸体,不想踏进这座墓园一步,如果你能帮我这个忙,我愿意给你一笔钱。”巴里说起一根烟的友谊,想托温斯顿办点事。
“啊...”温斯顿一时语塞,决定立刻斩断这一根烟的友谊,“我答应了少爷,绝不踏入墓园一步。”
巴里满脸遗憾:“可惜了...如果青金卫士找到这个钓鱼包。我要交一大笔罚款。”
温斯顿好奇追问:“它是什么?”
巴里:“是怪物。”
温斯顿:“具体是什么怪物?”
巴里耸肩无谓:“不知道。我没读过几年书,认不出来的怪物也得杀。”
温斯顿:“你就把它放在这里?不管了?”
巴里有些尴尬,回头拍了张照片,准备与青金卫士讲道理:“对...要不是其他几个墓园的灵灾浓度最近超出了安全标准,我也不会来这里抛尸——我不熟这儿,第一次来,丢完尸体就准备坐车回去交罚款。”
温斯顿嬉笑:“我也是第一次来。”
就在这个时候——
——钓鱼包颤了那么一下。
温斯顿眼尖,立刻惊呼。
“巴里!你身后的袋子动了!”
话音未落,光头哥只是回头瞥了一眼,从大衣里拉出枪械,对着裹尸袋连开数枪。
尖利刺耳的枪声传出去很远很远。
那是一支杠杆滑膛猎枪,看上去很像M1887。
温斯顿看不清巴里的表情,宽檐帽下只能从清冷的路灯光源下看见这壮汉下巴的冷汗。
巴里问:“温斯顿,你确定它刚才动了吗?”
温斯顿执着的答道:“我确定它刚才动了一下。”
巴里接着问:“你觉得它还会动吗?”
温斯顿看向钓鱼包,从破破烂烂的弹孔中,能窥见白花花的肉块与焦黑的伤口。
“它...”
就在这个瞬间——
——钓鱼包猛然膨胀,本来像人体的条状物,瞬间鼓胀成圆滚滚的球体。
温斯顿感觉头疼欲裂,仿佛有尖锐恶毒的意念像是钢针一样,扎在大脑的沟壑中。
那个瞬间,巴里两眼失神,四散的钓鱼包布片中钻出来一个肥胖扭曲的球形怪物。
是类似河豚的鱼类怪形,它的背皮上露出一根根两尺有于的尖刺。柔韧的肚腹留着弹痕,黏腻的油脂胶体几乎将所有子弹都拦在体外,根本没有伤及内脏分毫。
它的腮口喷吐出湿润的水汽,鱼形的脑袋轻轻摇晃着,两只血红的鱼眼灵活的转动,最终锁定了目标。
它满口尖牙朝着天空发出阵阵怪笑,像是终于找到了机会,找到猎人落单的机会——要咸鱼翻身,大快朵颐。
它的皮肤还留有维塔烙印的红色斑疮,两条扭曲变形的大腿支撑着臃肿肥胖的肉躯。
从河豚的脖颈软肉中,猛然凸出一张形似骷髅骸骨凶神恶煞的脸,阴仄仄的低语着:“杀掉,吃掉,吸收掉...”
一时半会,巴里几乎忘记反抗,他沉溺在这种诡异怪诞的巨大恐惧中,与授血怪兽超亲密接触让他丧失了所有理智,脑神经在瞬间跌进死门。
两条柔韧的手臂带着锋利的鱼鳍,要把巴里的脑袋砍碎,要拿住巴里的颅骨啃出嘎嘣脆的动静——
——就在这个瞬间。
尖锐刺耳的金属音符,掐灭了这只肥仔怪鱼的桀桀怪笑。
从它肥胖的肚腹中,生生钻出来一个高大的人影。
闪着银光的细剑几乎是从尾到头,将它开膛破肚。
巴里浑身上下再没有一处是干净的,变成了一个血人。
温斯顿看得清楚,想得明白。
有个披着黑色大衣的高大男人,方才从墓园中一闪而过。几乎整个人撞进这怪兽的身体中,又在瞬间破体而出。
那副狼形面具已经染上腥臭的血液和鱼油。
金光闪闪的膛线和轻剑几乎将这怪兽割得支离破碎。
直到它倒下,像是山岳般强壮的狼头人影马不停蹄,冲回了墓园深处,只留下死鱼的尸体在不停颤抖。
巴里的裤子冰冰凉,已经吓得尿液四溢。
温斯顿无法理解这种匪夷所思的人与事。
他依稀能看见,那个狼头怪客手中还提着一颗咯咯怪笑的人头,看上去是个不过二十岁左右的年轻姑娘,还戴着适合提举的矿灯帽子。
那颗人头在染血以后,只会喊出类似日本恐怖电影里的叫骂声。
紧接着,他确信这就是少爷口中“可疑的人”——
——或说用“可疑”来形容实在过于保守了。
温斯顿叔叔浑身上下都在战栗,大脑都在颤抖。
所以摇动少爷的传唤铃时,是那么自然。
下一班车来了——
——巴里仓皇逃窜,坐在车窗与温斯顿狂吼。
“你不走吗?!你不跟我一起走?小命要紧呀!”
温斯顿执着的说:“这单生意还没做完呢!”
巴里大哥丢下一整盒烟。
“你自己保重!”
温斯顿咬咬牙——
——抓住烟盒。
“多谢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