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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ct.2 Immorality·背德(1 / 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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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Part①·魔鬼的温床]

“两位贵客,这里就是烈阳堡。”

列车即将抵达城南货运站,由于烈阳堡周边的卫星乡镇自然土质疏松潮湿,车速要降到四十公里每小时。

拇指哥和九五二七说道——

“——我再次向您恳求,这趟旅途实在凶险,如果您和江白露有什么三长两短,要是枪匠真的没有死,他肯定会将我大卸八块。因为是我把您二位带到这穷山恶水来,全部都是我的过错。”

九五二七揭开闪蝶衣的面盔,荷鲁斯的黄金瞳回到了衣装的兜鍪之中,露出她冷峻肃然的眼神。

“别说那么多没用的,我对BOSS没意见,对你也没意见,唯独对这些人渣走狗有很大的意见。”

“这些家伙让我睡不好一个安稳觉,每天都是担惊受怕的守在孩子们身边,如果广陵止息抓不到他们,我就亲自来。”

“你要明白,我以前也是个罪犯,是天天在脏水里打滚的泥鳅,我知道怎么在这种地方生存下去。”

“马纳,你对傲狠明德有所隐瞒吗?你能骗过维克托吗?我的丈夫曾经将烈阳堡的邪教连根拔起——-可是这才几年?它又回来了?”

拇指哥自然是不敢对傲狠明德有任何保留的,烈阳堡的这条[快捷通道]是傲狠明德特意留下来的。

我们的BOSS也读过孙子兵法,知道围师必阙的原理,想要消灭敌人,不能将他们团团围住,必须留一条出路。

烈阳堡周边的环境地形复杂,气候不适合智人生存,只有躲避追捕的罪犯会跑到这里来自我流放,试图在这片灰色地带谋生。

这是一个很复杂,很麻烦的政治议题,有许多拖家带口的嫌疑人已经在此处重新组建家庭,过了几十年上百年,此地就变成了七十多万人口的城市,五十四区的执政官拿它一点办法都没有,难道要像癫狂蝶圣教那样?用屠杀焚城的方式对待每一个平民吗?

可是只要这些居民活着,穷凶极恶的罪人们就有生存的空间,无名氏可以来一次两次,可以暂时将邪教击退,把带头大哥都杀光,但是空出来的生态位并不会消失。用其他产业进行劳动改造也是无稽之谈——因为这里除了关税和非法营生能谋取暴利,其他的民生行业几乎挣不到几个钱——-烈阳堡的肉蛋奶粮油纺织品等等都要依赖其他城市,都要批量采购。

如果铁道货车停运,断了这座城市的民生,那么居民们就会立刻摇身一变,投身癫狂蝶的阵营,成为反抗傲狠明德邪恶统治的民兵,可是让他们活下去,又会因为产业结构的原因,走上一条亲近罪犯的道路。

从一夜暴富到一贫如洗,这座城市几乎没有任何的中层建筑,没有任何的缓冲带。

于是它变成了一座“自由的监狱”,比黑德兰大酒店更加自由。乔治·约书亚受到无名氏的制裁之后捡回来一条狗命,不过几年的功夫,本地的犯罪者像新长出来的韭菜,被战团拿去换功劳刷业绩,割了一茬又一茬。这位永生者选了个好时机,在地方交通署领袖换届时偷偷回到了这里,拿回了本属于自己的权柄。

他摇身一变,从零号站台的大东家,从癫狂蝶圣教的幕后投资人,变成了白鲨会的会长。主营业务还是和以前一样,和遵纪守法沾不上半点干系,全是丧尽天良的勾当。

在野地里种樱粟,被管事托德说成“良民”,办公室里向领导抛媚眼的新员工,似乎是耽搁了“良民”的营生,只那么十来秒的功夫,乔治·约书亚就可以给这姑娘判死刑。

“是这样啊.”拇指哥心里打鼓,没有多少把握,于是转而向白露问:“您也是这么想的吗?”

白露没多说什么,与嫂子不同,她在干活时很像她哥,不喜欢说废话,只是拉下面盔,开启夜视功能。

她的面盔上边有一只明黄色的皮卡丘,这口袋妖怪还是哈斯本亲手镀的氮化钛,是出于对大姐大的喜爱,爱屋及乌给白露的小礼物。

每一个无名氏的战士,面盔都有不同的镀钛钢印,在混乱的战场环境中用来识别彼此的身份。

后来这种特征也在战团领袖拿到闪蝶衣之后沿用下去——

“——好吧,他妈的大不了跟白鲨会爆了。”拇指哥是一副光脚不怕穿鞋的态度。

要放到前几年前十几年,他宁愿给劳伦斯打工也不想来到这座罪恶之城,马纳的魂威没多少战斗力,甚至在魂威生效时,还会视观测对象的精神强度,导致自己进入死门。

列车的时速越来越慢,临近烈阳堡的沼地郊野,就看见每隔几百米一户户孤独的民居。

这些农户在野地里搭起工作间照顾水田,用人工照明的办法来养育粮食,有收粮的游商就蹲在火车铁道边的公路,要来收粮。

九五二七看得真切,这些收粮食的家伙身上也带着枪,想在这地方做生意,第一样本钱就是武力。

“下车吧。”拇指哥提醒道:“大当家的太太呀。再往车站方向去,您就得接受搜查,这身装备躲不开金属探测器的,到时候闪蝶衣露出来,您立刻就得被战团的人遣返回九界。”

白露和拍了拍嫂子的背,示意跳车步行。

拇指哥是第一个翻下货厢的,他扛起两个旅行背包,身上挂着携行包,照着记忆中的跳车点,一头栽进潮湿的树丛里。

不一会白露和九五二七也是如此,跌进泥地再爬起来,盖住闪蝶衣的雨披和棉毛罩衫都变得脏兮兮的。

湿冷的空气跟着列车远走,寒风和水汽涌进面盔的缝隙中,九五二七本能打了个寒颤,才发觉自己的身体远不如以前健康——她已经三十岁了,生养四个孩子之后,哺乳期让她的身体好了那么一点点,似乎生命力涌现出来了。

可是到了二十八岁的关口,仅仅是一年的功夫,她就能感觉到自己似乎老了很多很多。体测环节里的代谢指数,运动能力,集中力和精神力都有所下降。

她咬牙切齿的站定,从湿软的泥巴里拔出靴子,抬起脚跟,结结实实的踩在铁道的地基上,光是跳车带来的冲击就让她开始感到眩晕,似乎之前讲过的豪言壮语,都变得可笑。

“嫂子!你没事儿吧!”白露前来搀扶,小七却挥了挥手。

她如此说:“小事儿。”

紧接着又找到拇指——

“——下一个落脚点在哪儿?”

[Part②·生存的手段]

任务正式开始,金泰康的乘员证件和身份卡都来自烈阳堡的一家小作坊,它有一个很别致的名字,叫《永恒的记忆》,主营业务是给公司性质的经营户制证造章,偶尔利用机器搞一些珠宝加工和木料雕刻的副业,工人师傅曾经是一个机械表制造业出身的匠人,是个蓝石人——所以会接棍棒与辉石维修翻新的活。

金泰康的通行证,就来自这里。

要问拇指哥为什么知道这些?因为放在几年前,拇指哥想要坐车也需要证件,他只一眼看过去,金泰康身上的证件特征,所用蓝宝石卡片的材质,还有晶格纹理,都与《永恒的记忆》所制造的产品一模一样。

顺着这条线索,拇指哥可以肯定,这位永生者的出发地点就是烈阳堡。而且很有可能,曾经被大姐大踢爆脑袋的乔治·约书亚已经回到了这里。

这头“赤鬃雄狮”被无名氏碾碎了,但没完全碾死,恢复元气休养生息,几年之后又重新回到了这座罪恶之城,如果当地执政官的能力不够强,傲狠明德不打算提前收网,那么乔治·约书亚的好日子还能过上几个月。

“走吧,我们要去DC区的百花步行街,那里有几栋城寨,就在老烟斗巷口旁边,我很熟的——来过这儿不止一次了。”拇指一边带路,一边说:“要找到一个中间人,他会给我们提供食宿,可以把那个地方当做临时据点。”

重新回到这个鬼地方的感觉很不好,拇指哥总得活跃活跃气氛,他一边背过身来,退着走,想要轻松一下,一边与两位贵客说。

“其实我以前也是个良民,来这种鬼地方完全是为了讨生活。”

“这儿有非法器官移植,也不为了健康,就为了获取更强的力量,人们把手臂啊,大腿啊剁下来,换成灾兽混种的肢体,就为了变得更能打。”

“那场面可太稀奇了,我就觉得自己很弱小,能不能用这种方式变强,比如移植两颗眼球什么的。换下来的眼睛还不用丢掉,可以拿去还钱,给全能之手的其他孩子们买奶粉。”

“嗨前前后后跑到这地方来,也有十几次了,就是不敢待太久,它不太平,永远都太平不了”

“卧槽?!”

拇指没看路,摔得屁股疼。他要爬起来,白露顺带搭把手,逮住这老哥的衣领像是抓娃娃似的,一下子扶正了。

白露如此说:“专心。”

拇指为白露的臂力感到惊讶——

——要知道他多少也有八十多公斤重,江白露几乎只用了两根手指,挂住他的携行背包扣带,就这么提起来了。

“哦哦哦哦哦!好!”

往灯火阑珊的城区走去,错综复杂的河道里又有沙洲和人工岛,船舶来往时在幽暗的水面带起一阵阵浮光掠影。

九五二七问:“这位中间人叫什么名字?”

“是个退伍老兵,以前在烈阳堡当地有个战团,叫[神奇先生]——奇奇怪怪的名字。”拇指不假思索答道:“大约是二十多年前吧,这个战团被癫狂蝶的战帮灭了满门,理由也很离谱。”

“因为当时圣教的领袖是个女人,要知道癫狂蝶圣教向来都是喜欢和地区执政官做生意的,不喜欢搞正面的武力冲突,打来打去只能把银子烧光,和和气气的吃人肉才是正经行当。”

白露:“咳!”

“呸!”拇指一时半会还没改过来这副口吻,立刻恶狠狠的骂道:“丧绝人伦!败坏民风!这些邪教徒只因为一个离谱的理由,说[神奇先生]这个战团名歧视女人,于是就把广陵止息在烈阳堡地区的驻军杀得只剩下女人了。”

九五二七问道:“然后呢?”

“这位老兵当时已经退伍很久了,今年应该得有六十来岁。”拇指如此说道:“战团的很多兵员都是他的学生,或是他侄儿那一辈的亲人——他也没有能力报仇,在老烟斗巷口,大家都知道有这么一号人物,是个德高望重的老人家,或许别人会投身于癫狂蝶圣教,但他绝对不会。”

“所以有很多淘金客,或是身不由己来躲债逃难的人,第一时间来到烈阳堡的选择,不是去白鲨会或是癫狂蝶圣教,而是找到这位中间人谋生路。”

“他住在乌龙别院,那是他自己盖起来的房产,后来变成了乌龙城寨,因为那块地好呀,就坐在一座矮丘上,四周没有沼地水潭,建筑牢靠通风凉爽。有很多外来租客就要老房东给条生路。”拇指哥解释道:“他们在乌龙别院里盖房子,后来院落也没了,房子越建越高,如今应该有八层楼,一百多户人了。”

“他们就管这位老兵叫房东先生,我是知道他的真名的。是中国人,还是个少数民族,叫东方昊。”

“我私底下就喊他东方老爷子,实际上咱们俩的辈分,他应该要喊我一声大伯的嘿.”

说到此处,拇指尴尬的笑了笑。

“开玩笑,开玩笑你们要是见到他,也喊他房东先生,不要念叨他的真名,烈阳堡里人才辈出,有奇奇怪怪的巫师,只要得到人们的真名,就可以扎纸人做玩偶偷偷下咒,这不是什么稀奇事。傲狠明德也拥有这种能力,新乘客家里闹灵灾,大多是傲狠明德搞的批量化真名诅咒仪式。”

就在此时,就在此刻——

——河岸的潮汛警务艇恰好走下来一个巡逻的民兵小哥。

“干什么的?!”

远远听见一声呼喝,拇指哥本能要跑路,九五二七藏匿在内心深处的某种特长却觉醒了——这位无名氏的主母一个大别子把拇指给放倒,然后拉着白露飞跑!

“嫂子!你把他落那儿当替死鬼了!谁给咱们指路啊?!”白露跟着小七窜出去五十多米远,终于回过神来。

九五二七一拍脑袋,面盔叮当作响。

“哦哦哦哦!我职业病!这气氛都到了,我就”

俩人齐齐回头——

——拇指被巡逻民兵拿枪指着,两手高高举起,警务艇的探照灯打在拇指的脸上,让这个中年男子显得特别孤独,特别狼狈。

只在下一秒,魂威发动的灵能潮汐扑面而来。

“[Immorality·背德]!——”

拇指高声呼唤着魂威的真名,只见一个稀碎的灵体,像是被孩子玩坏的乐高积木凑出来机器人,狠狠对民兵小哥揍了一拳。

那个瞬间,民兵小哥长出来四个脑袋,都是虚幻的灵体,各种各样颜色的幻身。

它们说着不同的话,表达出不同的意思,每一种都是真实的想法。

“这家伙看上去好可疑!要不要把他带走呀!”

“是偷渡客吗?谁会跑到这种鬼地方来呢?他身上全是泥,脸也被树枝给刮花了,刚才还跌了一跤。”

“是罪犯吗?可是罪犯会带这么多的东西吗?从背包的轮廓来看,都是食品罐头呀”

“别被他骗了!或许是运毒的恶棍呢?!”

“不不不,听我说!都听我说!刚才他的同伙把他放倒了!比起这个!你更应该去抓那两个逃走的!这都是功劳呀!”

“要敲诈他吗?能搞出来多少油水呢?”

“他好可怜.居然被当做诱饵,被同伴抛弃了,呜呜呜就像我一样,大半夜的还要给同事值班,只因为一百五十块钱就可以收买我!就可以.”

拇指迅速从衣兜里掏钱——

“——两百块,行个方便。”

民兵小哥眼神呆滞,突然放下枪,所有的杂音都不见了,只剩下最后一个灵魂,精神得到了慰藉,内在达成一统,他收走钱,立刻笑嘻嘻的说。

“下次注意点,我其他几个哥们不像我这样好说话哦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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